返回

司礼监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大
中
小
第一百五十六章 良船证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证”。

    持“良船证”的将得到大明皇军的充分保护,没有的则视为海盗一律加以剿灭,货物充公,人员发配,不论国籍。

    在查缉行动确保海关税收的背后,则是对日封锁的战略意图,也迫使日本有海上贸易的大名地方实力派们能够主动和皇军接触。

    同时,也是配合大本营对“甲必丹”李旦政治工作,是谓恩威并施,两手都要硬。

    八月二十七日,联合舰队派在良臣县西北海域二百里处的一支分舰队和从日本萨摩藩启程的一支船队发生交火。

    此次交火导致日本萨摩藩的四条海船被扣,其余三艘逃回鹿儿岛。

    根据被俘日本水手交待,萨摩藩已经知道琉球被明军攻占消息,但萨摩藩并没有再次动员攻打琉球的消息。

    不久后,宣使团传来确切消息,萨摩藩的家督岛津忠恒不想事态扩大,更不想放弃海上贸易,所以有意和征琉皇军签订秘密协订,以维持海上贸易。

    毕竟,西南强藩的萨摩能够有今天,靠的完全是海贸。若海上贸易被明朝武力中断,对萨摩的打击便是十分致命的。

    无财便无兵,无兵便无权,更不会有地盘。

    魏公公相当重视这个情报,指示宣使团胡广立即和岛津忠恒洽谈,在不违反大的原则下可以和对方签订秘密协订,尽量使萨摩藩这个日本九州西南强藩能够在皇军对日作战中保持中立。

    “如果岛津忠恒愿意向皇明效忠,大本营可以授予其所部皇协军第一混成旅团的编制,其本人也将受封大明征东将军。”

    魏公公嘴巴一张,富贵便随风飘向鹿儿岛。

  

第一百五十六章 良船证(4/5)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