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子里记录了王典所杀的每一个人,还包括他杀人的理由。我大概看了下,总结起来王典杀人的理由就是两个字:愤怒。
王典杀的第一个人是他的同事,当他得知自己父母以外遇难的消息之后,他那位同事安慰了他一句,不过就在那人转身离开的一瞬,王典看到了那位同事的嘴角露出了短暂的一笑。
王典爆发了,他决定制造一起意外,并成功得手。为了脱罪,他用自己全部的积蓄来打官司,最后成功地以无罪人的身份回到了老家。
岭海对王典来说并不是个避风港,只要他一回到这里便会立刻想起那个噩梦,跟艾生平有关的噩梦。
在学校时,他并不是一个安分的学生,他喜欢玩虫子,并用虫子进行各种恶作剧。他好几次将毛毛虫扔进艾生平的衣服里,然后和班里的同学一起起哄,让艾生平当众脱衣服,还曾经用蟑螂ス甲虫之类的东西塞满艾生平的笔袋。
不过王典应该绝对没想到,他学生时代的恶作剧竟会在噩梦里遭到了报复,那场梦异常的真实,真实到他以为自己真的被艾生平吃掉了,以至于当他从梦里醒过来之后都觉得自己根本已经死了。
他离开岭海更多的原因是为了逃出这场噩梦,把过去全都忘掉,可那场噩梦还是时常出现在他的身边,盘踞在他的脑中。如今,他回到了家乡,回到了噩梦的发生地,而就在他回家的当天晚上,他再一次被噩梦侵袭。
在梦里,他被一群蟑螂包围,啃咬,他惊醒之后疯狂地跑到街上,却跟一个喝醉了酒的小混混撞了个满怀。那混混对王典又骂又是打,骂王典是个窝囊废,骂王典是个娘们ス怂包。
王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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