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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盗墓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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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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爪子’。

    好好的,为什么给他起个绰号叫鹰爪子?说起这事还有两个原因,第一,刁爷的鼻梁很高,就跟山里面的老鹰似得,这是长得像。第二,刁爷经常干些缺德事,一旦看到喜欢的东西不抢到手决不罢休,这是性格像。

    刁爷十二岁杀人,十三岁跟了南爬子。

    十四岁认南爬子做了义父,开始了全国各地的盗墓活动。

    做盗墓这行的,不是无父无母,就是欺师灭祖。某天刁爷和他干爹南爬子分赃的时候,闹了矛盾,结果这货一不做二不休,杀了南爬子,带着一伙人投靠了叶家。

    叶家当时正在统一南方的盗墓界,哪里顾着上这群乌合之众?干脆直接把刁爷派到了老北京,让他带着自己原来的一班死党,先在老北京扎下根。

    要说这刁爷倒是有些能耐,没几个月就把老北京的盗墓贼给收拾的服服帖帖的,自己做起了一把手,地头蛇。

    为了赚钱,刁爷用绑架,泼油漆,烧房子等无赖手段,赶走了潘家园古玩市场的老掌柜,独自霸占了这块肥肉,从今往后,但凡在这里卖古董,出手土货的,都要给他分一杯羹,其他店铺想要开张做生意,也必须要交钱。

    美其名曰:保护费。

    因为买通了一些地方官员,又有叶家的后盾,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刁爷都过得有滋有味。

    但今天刁爷却高兴不起来了。

    早上伙计开门的时候,意外的发现门缝里夹了一张帖子,这张帖子怪就怪在里里外外都是黑色的,可打开后一个字都没写。

    当伙计把帖子送到刁爷手里的时候,刁爷的脸都绿了,一杯刚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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