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在那儿,溪水还挺清澈的。”
厉琛锁上车门,带好了武器,然后扔给了南歌一个包袱,就朝着那溪水走。
最近赶路,厉琛都尽量避开大城市,那种地方丧尸太多,他火力再猛,也要避其锋芒。
走的都是小路,所以总是能碰到这山山水水的。
如今这里看起来就是发生过泥石流的样子,溪水是从山上留下来的,说不定是地下水。
纵然如此,厉琛也没敢喝,只是把南歌手中的包袱拿过来,准备洗洗里面的衣服。
就说在南歌的身上,已经毁了几身了,剩下能穿的,上面还有血迹,总是不清洗,留在车上也有味道。
虽然南歌是不在意就是了,她又闻不到=。=
南歌这会儿正在四处张望呢,一会儿往这走走,一会儿往那瞧瞧,一副如临大敌的样子,生怕有丧尸冲出来攻击人似的。
不过守了好一会儿,她也没看到有什么危险,就蹲下来,看厉琛洗衣服。
本来她以为,一个大男人不会做这些事情呢,谁知道他洗得很仔细,动作也很熟练,明显是很会照顾自己的样子。
南歌正愁没什么地方讨好厉琛呢,于是一下子就把厉琛给挤开了,和厉琛说:“我来洗,我来洗!我洗衣服可是一把好手!”
如今南歌的手还是青色的,只不过已经变成了淡青色,放在水中的时候,竟然有点剔透。
厉琛本来就没防备南歌,被她推开的时候,还愣了一下。
“不用了。”他神情不大自然。要是以前,有奴役南歌的机会,他肯定不会放过。
但也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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