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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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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某个惯性系下,物体保持静止,或匀速直线运动。都被认为是无变化状态。区别仅是速度为0或其他值而已。速度初始是任意值,在力的持续作用下,状态改变意味着速度持续变化。假设速度变为2m/s并一直保持下去,只能说状态曾经改变(有力作用过)(相对观察基准),但又保持不变(力消失了)。速度的变化命名为加速度,我们经常感受到加速度的存在。飞机起飞、汽车急刹车,身体都能感受到什么是力。

    我们称宇宙中某部分的存在为物体。力是改变物体状态的外因,而力的来源却是另外一个物体!是否存在特殊物体对象,只对其他物体产生力,而自身不受任何力?在马赫的宇宙中是不存在这样的物体。事实上所有的物体都是既作用于其他物体,也受其他物体同等程度的作用。换而言之,力是无法脱离源和目标对象独立存在的。那么力只是物体相互之间作用的称呼。

    思考:

    1.如果把牛顿的绝对空间认为是马赫原理所指宇宙平均意义下的惯性系。那么表面上两者取得统一。但牛顿的绝对空间中无法对物体产生真实力。而马赫惯性系却是宇宙物质总体,必然对物体产生真实力。绝对空间架构中,对宇宙体系的阐述超出了宇宙自身。而马赫原理中的物体作用都是来自宇宙自身相互作用的综合。牛顿体系是以超自然(宇宙体系外)来解释自然(宇宙),马赫体系是使用自然解释自然。而使用自然解释自然,正是科学的起源。使用超自然来解释自然,正是神学的起源。最后牛顿因第一推动无法解释而研究神学,可能是他哲学思考方式的结果。

    2.潮汐,大家都熟悉。我们来看潮汐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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