剂亦无效也。”
乾隆朝禁戏的另一个重点是武打、涉案内容。乾隆三年(1738年),福建水师提督王郡在汇报中说,有些地方戏,以武打、凶杀等刺激性场面穿插其间,借以吸引观众。结果造成一些人争相模仿,“引类呼朋闯入戏馆,取乐争锋、逞凶打架者不一而足”的“不良后果”,特别是青少年接受能力强而辨别能力差,很容易因此舞刀弄棒,走上邪路,因此请朝廷下令,禁戏以端风俗、宁地方。朝廷同意王郡的意见,认为这些戏剧容易起衅成歹,诱民为恶,坏人心术。而那些热衷于观看这些剧的人,想来也不是什么善良之辈。“若夫凶戏关目,如开肠破肚、肢解流血等事,凡在循谨良懦之流,必回首他顾,不欲卒视,其视之而毫无怖畏、手足舞蹈、跃跃如欲试者,此人非流氓即匪类,否则失教之子弟习于斗狠,将入下流者也,是凶戏关目之坏人心术如此”。
因此,朝廷下令,禁止搬演此类暴力凶杀内容。《杀子报》中母杀子的血腥,《伐子都》之呕血,罗通殉难的盘肠大战,张顺跳波的舞刀弄叉,这些血腥场面都被禁止出现在观众面前。
乾隆皇帝并不是禁戏目的第一人,却是“戏改”工作的首创者。
在审查剧本的工作中,皇帝发现了一个严重的问题。老祖宗给我们留传下来许多脍炙人口的经典好戏。可惜,用乾隆朝严格的审查尺度衡量,几乎部部都有“违碍之处”。如果一律禁演,那盛世舞台上也就没有什么戏好演了。
皇帝认为,对于那些内容基本积极向上的戏,不宜简单粗暴禁毁,而应该通过局部修改,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使之更好地为盛世文艺舞台服务。
第13节(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