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出现了拉丁字的拼音运动。
☆、眼直
“住手!你们在干什么?”沉静清冽的声音,犹如刺破苍穹中乌云的万丈光芒,霎时间救言语于最落魄无助之时,化解了这场苦难的闹剧。
不管何时言语回想那段记忆,她始终觉得,虽然下令放她的人不是唐晔,但真正救她命的人却是他。
因为他的及时出现,把她从高茁的魔爪下拯救了出来。否则的话,即便他们不动手,她也该自我了解了。
她被唐晔救出后,便跟随他回了他的营帐。他扔给她一套小兵的衣裳示意她换上,她抱着散发着阵阵霉味的衣裳,两只脚丫相互蹭了蹭,低声说:“将军,您能给我找双鞋穿吗?我脚疼。”
唐晔目光下移落到了言语的脚上,脏兮兮的污渍遮盖住了原本白皙的皮肤,脚背上几道划痕处沁着丝丝血斑,左脚大脚趾少了半块指甲血渍已干涸,看来她被高茁带出去这短短功夫受了不少苦。
“你在这待着,哪儿也不要去,如果乱跑神仙也救不了你的小命。”唐晔连唬带喝的吓了她一番后,转身出了营帐。
后来,唐晔不但给她拿来了一双鞋,还给她带回来擦伤药。他收留她住在他的营帐里,亲自给她搭床,收拾被褥。
她不止一次的向唐晔表达她的谢意,“唐将军,真的非常谢谢您。”
唐晔说:“如果真想谢我,就老老实实待在营里,少看少说别给我惹麻烦。”
唐晔长相秀气清雅,尤其是脱下一套戎装换上简洁的天蓝色行衣后,更不像是纵横沙场的将领了,倒像一位饱读诗书的落拓文人。就是他整个人看起来比较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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