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i脏,实在却危险至极。这种金色的小虫子名叫金馋蛊。生性凶猛,喜欢吃肉,睡竹子,颇有点儿名士的调调儿。平时,它在吃肉的时候,口中会分泌出一种毒素,麻痹人的感官,让人不知道痛。它便会神不知鬼不觉地钻入人体,将人一点点儿掏空。人在不知不觉中瘦下来,尚未来得及窃喜几天,便会轰然倒地不起。金馋蛊唯有在子时,想要进行交配之时,才会在主人的引道下,一边啃咬受伤的nei脏,一边口吐粘液,将受损的nei脏黏合好。实则,它的这种粘液,是用来诱惑雌性,意图求偶的。
司韶用这个金馋蛊,也着实有些铤而走险。一些厉害的蛊,会反噬主人。他现在散尽驭鬼之术,力量薄弱了很多。所幸,今晚没出差头。
司韶收起金馋蛊后,在自己的外伤口处倒了些金疮药,然后用布条重新包扎好伤口,站起身,一件件穿上里衣和外袍,在腰间缠上了银鞭,放出一只软塌塌的小虫子在手背上。那小虫子长得就像青虫,但通体却是白玉的颜色,额上还长了两只长长的触角,赫然就是引路蛊。
司韶走出房间,就像一只影子,悄然无声地走向大门口。
突然,叮当蹿了出来,挡在司韶面前,道:“主子,你要去哪儿?叮当给你带路呀。”
司韶道:“回屋睡觉。”
叮当喜笑颜开:“好啊好啊,主子这边走,大晚上的就不要出去了,多危险呐。”
司韶道:“你回屋睡觉。”
叮当立刻噘起嘴巴,可怜巴巴地唤道:“主子……”
司韶不搭理它,径直向前走去。
叮当一眼看见司韶手臂上的虫子,当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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