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所以他记得。
☆、第51章
这天是个冬日里难得的暖阳晴天, 余笙没穿厚外套,单穿着羊毛衫, 披了一件他的衬衣就出门了。
那衬衣够骚气, 黑底,金线勾的花纹从肩膀缠绕到胸口, 也不知道他穿过没,放在休息室的衣柜里备用,余笙就拿来使了。
她一女孩子, 穿上毫无违和感。
修身款被她穿出了松松垮垮的街头潮流范儿, 她对着洗手间的镜子看了看,还挺酷。
余笙别别扭扭地出门了,好在这会儿还早, 没什么人, 而且今天公司不会来太多人,年会定在了银光大酒店,是在晚上, 白天员工不用来打卡上班。
临近年关,大多公司也已经放假, 整片写字楼都安安静静的。
余笙出门的时候, 阳光照在身上,是晴冷的感觉, 并不算暖,不过也没关系,
她是去晨练的, 早上起来的时候姜博言还在睡,她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躺下的,想来也不会太早,所以就没叫醒他。她整个人发懵,软绵绵的,头疼身子疼,浑身每一处都泛着酸困,她摸了摸额头,也没有发烧。
不知道是怎么了,索性起来去晨练,让自己清醒清醒。
大概就是这几日吃吃睡睡把身子养废了,精神头都不太好了。
果然啊,生命还是在于运动。
出门的时候余笙才发现自己把手机落在了洗手台上,也没能留条信息给他,不过她没放在心上,也出去不了多久。
沿着人行道跑步半个小时,浑身那股劲儿才稍微缓过来些,余笙在路边资助贩卖机上买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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