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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与你同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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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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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但想到手刚刚挑过马蹄,改成低下来用额头轻轻碰了下她的,“入乡随俗。”

    温千树也笑,这哪门子的乡哪门子的俗啊?

    但她也不是扭捏的人,用矿泉水冲洗过马蹄后,咬了一口,果然很是清甜,她把剩下的塞进了霍寒嘴里。

    剩下的三分之一矿泉水就用来冲了马蹄吃。

    温千树把瓶子盖好,准备找个垃圾桶扔掉,从后面走出个身影,是之前让她买口香糖的小男孩,他舔着发干的唇,目光怯怯的,“姐姐,能把它给我吗?”

    温千树把水瓶递过去,他拿在手里,飞快地跑开了,似乎怕她会突然反悔要回去般,瘦小的身影撞破暮色,很快就消失在树林里。

    多么无忧无虑的年纪,纯净的眼睛染上了世俗的市侩,而原本最纯真无暇的时光,应该挥霍在学堂里、山林中、河畔边……却背负着不属于自己的生活之重,艰难前行。

    夜渐深了,人也散得差不多。

    车子开进小镇,过了一座石桥,入目便是那被红灯绿灯渲染、浮夸得不得了的“天上人间”。

    而那个中年大叔就像守株待兔般坐在门口抽旱烟,远远就朝他们挥手,一个年轻男人,应该是他儿子黄小福,拿着把刀在旁边杀羊,大概和父亲已经事先通过气,知道有五条待宰肥羊会送上门,竟然也开心地挥起了刀跟他们打招呼。

    那刀上还带着血!

    盛千粥有气无力地趴在方向盘上:“看来我们今晚要住在这不太正经的‘天上人间’了。”

    还真的就住下了。

    还好也不吃亏,这家宾馆在全镇应该是最高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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