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话,还有很轻的一声“呼”,衬着声音,枪管口红光一闪,墙壁上“嘭”爆开一片石灰混凝土渣子,一时烟尘弥漫,等灰落下后曾茂一看——
我滴个神!墙壁上被开出一个可以容面包车通过的大洞!
如果打在人身上,还不炸成碎末!
曾茂脸色变了。
他很清楚,弹夹里只有一块玉石,没有一颗子弹,经过云鸠和张恕之手,一把普普通通的枪就变成了不可思议的“法器”,并且是从他手里打出来的,这件事完全超越了他的认知。
云鸠有点累了,等张恕蹲下身后,小手绕过张恕的脖子,双脚离地,被张恕抱起来,斜一眼还在翻来覆去看枪的曾茂说:“只能打出一百次,不过你以前的枪对付不了的妖魔,这把枪可以将其击伤了,杀不杀得了,看你眼力和手法,妖魔的速度比你们说的变异体快得多。”
一百次!这可比弹夹好用!声音小,容量大,只是用完之后还要找张恕补充“弹药”……
好东西是好东西,不过稍一琢磨十分耐人寻味。难说云鸠故意用“灵气”替代了子弹,等使用者用习惯后,对张恕的依赖性也就是不可抹煞的了。
云鸠的心思,只会比曾茂猜得到的更多几重,除了他猜到的,恐怕还有其他目的。
在这样心肝玲珑七窍的人面前做心怀二意,无疑自寻死路。
曾茂收起枪,态度端正地问:“妖魔?”什么东西?这种能比上炮的手枪居然只能伤到妖魔,想杀死还有难度?
张恕抱着云鸠往门外走,云鸠从张恕肩上回过头说:“以后你自会见到。”
曾茂忙跟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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