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知道我的事迹,我壮年时期,曾率军在长江屠龙,屠的便是主宰。此后的四百多年里,我一步步磨灭遗蜕的意志,反复修改了无数次阵法,终于让把牠炼化成大药。”
“除我之外,从古至今,再也没有人能窃取主宰的权柄,就算是主宰自己都不行。”多尔衮的语气里带着自傲。
贝克·理查德森默然,他想起了妖道忘尘,那个创出三才剑术,让主宰视为心腹大患的人类极道。
而眼前这位大清摄政王,虽不及妖道,但同样无比可怕,他是古往今来,第一个窃取主宰权柄的人类。
这些家伙,都有真正的无敌资质,用比较符合米利坚的说法,他们都是能真正上哈佛麻省的学霸。
而他这位星空之下最强男人,超能者协会会长,只是个二流大学称王称霸的校霸。
尽管曾经无比自傲,但贝克会长不得不承认,与他们相比,自己还差了些。
之前听多尔衮话里透露,他似乎很忌惮无双战魂,不知道这个女人又有什么秘密,或者学霸资质?
“但是,李羡鱼不也获得了不死鸟的权柄?”贝克会长提出质疑。
多尔衮得意的表情一僵:“那是个例。”
顿了顿,他说道:“肥水不流外人田,我打算把这个遗蜕送给你。”
贝克·理查德森的目光停留在多尔衮左臂,那丑陋的手臂仿佛变成了世间最美好的存在。
比初恋情人的身体还没好,比金灿灿的黄金还没好,比任何权力都要没好。
他无声的,滚动了一下喉结。
多尔衮扬起自己的左臂,不在意贝克会长的些
765 杠精的取舍(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