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嚣张与自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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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别郭敬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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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乐此不彼的闹来闹去,自顾自和迎合脑残的在演饰自己的传奇,不过不少傻逼信以为真他的传奇了,他也就精明在这里了。

    16岁17岁喜欢郭敬明,这很正常,他的《爱与痛的边缘》和《左手倒影,右手年华》是我很喜欢的书,但再长大一点,就会明白那些青春派的那种狭义到没有实际逻辑的荒唐。青春到底有多少伤感的?那些脑残,我只想告诉你们,当你们告别了郭敬明,告别了80%的风花雪月,你才会知道青春到底该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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