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
原主的残暴之名,大纲里也有说到的。反正就是对平民、穷人,还有其他人种这三类的人,特别特别特别不友好。原主是个极端种族主义者,阶级意识分明到变态,性格又是尤其傲慢,自负,不把人命当回事。年轻时候动不动就送人去死,现在老了已经是很收敛了,可心情不好的时候还是会乱来。反正在原主看来,除了那些和他是一样人种的贵族之外,其他的简直都不算人。
人命在原主眼中,分为三五九等,底层的那些活着就是个错误。曾经有一个很年轻的男仆,刚成年,在上菜的时候不小心撒了汤,原主就将这个小男仆倒吊在外头院子里进行烈日曝晒。那小男仆到最后皮肤干裂着痛苦地求饶,其他人见了可怜,到大公城堡来做客的一个公爵还替这小男孩求了情,原主只冷这个脸回说:“他卑贱的血统就是他的罪孽之源。他早就该跪下来,为自己的血统忏悔哭泣。真是难以想象他恬不知耻的居然活到现在,却不曾想过要做什么为自己赎罪。我这样 ,是在净化他,是在帮他洗涤罪孽。”
然后那个小男仆就这么死了。
原主的孙子——主角攻,一直以来是很受不了自己的祖父的。小男仆事件是个导火索,“呯”一下点燃,主角攻他下定决心就干脆翘家逃跑了。很难想象有那么一个老祖父在上头,而主角攻还能认认真真地长成了个热血善良,爱多管闲事打抱不平的人。对于翘家之事,他显然谋划许久,逮着个这么机会跑起来,相当有准备,直把老祖父派来追踪他的人全部甩脱,然后躲着彻底销声匿迹了。
这一逃就是好几年,直到新近,老人才终于得到自己孙子的消息。那是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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