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绿色狼影从白焰中跃出,向饕餮眼处的伤口嘶咬,绿色的液体飞溅,一片血肉模糊。
饕餮更疯狂地狂乱颠动,两只巨大的黑爪往自己的头顶不断抓落。
程朗一手握着它的长角,艰难地躲避着,绿狼也只能趁着爪子的间隙,偷袭巨兽的伤口。
情形十分不利,这样下去……
程尘尽力让自己冷静下来,不再多想,他拔腿奋力前行,一边掏出手枪瞄准怪兽腋下的巨大眼睛,双手握枪,砰砰砰砰!
虽然只是行前简单学了用枪,练习不多,但是这么巨大的目标,哪怕它跳动不停,程尘这新手也勉强能击中几枪。
他拼命扣扳机,很快打光了弹匣中的子弹。
所有的子弹都被怪兽的坚厚的皮甲弹开,即使有几颗正中它腋下异眼的,也被瞬间合上的眼皮弹飞。
程尘在距离怪兽三十来米远的地方停下,握着空枪的手在微微发颤,枪口青烟未散。
没有用的,它不惧怕这些。
手枪的威力太小。
冷静,冷静!
有什么能帮得上忙?他这小身板跑上去只有送死加添乱,而他最大的力量与金手指,正是来自地球的文。
在这文灵主宰的世界,文章就是最强大的力量!
他咬紧牙关,丢开毫无用处的枪,抖着手掏出怀中的纸笔。
自从在还真老道那里吃了大亏,生死一线,程尘的身上永远都带着他的终级武器——纸与笔。
饕餮,打怪兽,除害……
这种情况该写什么文?奥特曼?悟空?哪吒?要么根本没有文学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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