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下可能就终止合作了,所以不需要。那么,恨是比爱更持久的感情,如果把她当成礼物送给莫铎?但他为什么帮莫铎让他得偿所愿呢?反正他也不会感激,那么……
脑中很快分析利弊,沈从有一瞬间的注意力分散,或者早在看到李今念手腕上的那个黑色手环的时候就没将她放在眼里,以至于给了李今念一个可乘之机。
轻敌,往往是最致命的。
出手又快又准,这双腿拥有极高的听从大脑命令的反应神经,从不迟缓,从不失控,在沈从注意力分散的瞬间,一条长腿猛地抬起,沈从手上的精致小巧的手-枪立刻被踢飞。
沈从一惊,下一秒另一条腿已经横踢了过来,他伸手一挡,那腿却韧性十足,甩过来如同鞭子一样有力,他整个人被踢到了床上。他立刻就要弹起来,李今念扑了过去,将他压了回去。他立刻反压在她身上,男人天生比女人强的力气将她制住。
李今念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她必须弄倒他!
这个男人绝对不好糊弄,既然已经被他发现,那么他绝对不可能让她悄悄离去,而一旦她被抓,那些乘务员知晓她这个从蚁巢来的“奴隶”居然一路从车尾爬到车头,恐怕就会将她重点关押,那么,一切都完了。
一个人的决心有时候可以创造了不起的奇迹。
李今念的眼球满布血丝,她忘了自己是多么普通的一个人,忘了自己眼前的人是一个位高权重的男人,满脑子都是她不能输。疯狂的念头造就了疯狂的举动,她的一双长腿蛇一样柔软地缠上了压在她身上的男人的双腿上,一用力,原本是跪姿的男人立刻失去支撑点,下半身一跌,压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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