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块好地再葬,是决计不肯将亡母葬到城郊那块走兽时常出没的乱葬岗去的。
而今,林恒暂住的房子其实早卖了,买主等不了了,便要他抬着他娘的棺材搬出去。
这便是林恒答应入赘的原因——他只想换点银子,把自己娘亲好生安葬。
那个一起赏星星的晚上,白睢跟她说了许多这位林书生的事。后来,在她决定嫁给这个人之后,那小子隔三差五还拿林恒开她玩笑。
白睢:“其实这小子早恋上你的美色了,小爷逮着好几次他偷偷瞅你。换别家让他入赘他难说答应不答应,可娶的要是你,他也就犹豫了那么半盏茶。”
白睢:“唉,等你成亲,我就不能再翻去你院子了。想想竟然做了吃力不讨好的事,亏!”
白睢:“先订个亲吧,晚两年再嫁。是吧?咱说好一起游山玩水的,再说了你未来夫君不得守孝三年——啧啧啧啧啧,你要嫁了,我咋心里不是滋味儿,跟自家白菜被拱了似的。”
他笑眯眼睛,拿起只鸡腿啃了一大口,顺手揪下鸡屁股丢进苗小柔碗里,幸灾乐祸地看她皱眉。
不过眼下苗小柔心情好,不跟他计较,挑出鸡屁股丢到饭桌上去。她笑了笑,夹了颗花生米吃,想起昨日林恒上门来说定了亲事,又笑了笑。
原以为就一点点顺眼,哪知是越看越顺眼。
林恒长得白净,一身书生气,彬彬有礼的,她眼里白睢是坨烂泥,林恒却是一汪清泉,是她见过的最舒服的男子。
老爹退而求其次,也不嚷着一定要她嫁进白府了,对林恒这个未来女婿还算满意,还私下里说林恒读书上进,将来定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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