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离身,出嫁前才留给了我,如今你即将过门,这个就交给你了,收着吧。”
沈元歌微怔,忙小心接了过来,辨出是北疆.独有的戈壁金丝玉,颜若朝云,润如滴露,因为经常抚摸的缘故,兰纹外都裹上了一层细腻的包浆,格外温润柔和,一如母亲生前给她的感觉,不觉便把它妥帖握在了手心。
甄母抚了抚她的鬓发,喃喃念道:“你母亲和大舅父在天之灵,定会保佑我们阮阮平安顺遂,圆圆满满。”
次日一早,沈元歌便被婢女们环侍着梳洗上妆,喜服加身,春菱剪了花钿,仔细贴在她额心,本就肤白若雪的面庞同一点金菱相称,越发瑰姿仙逸,一众侍女都笑道:“燕将军能把姑娘这样美的人娶回家,不知道要羡煞多少男子了。”
沈元歌眉眼温柔地浅浅一弯,盖头落下来,遮住了她眼前的视线。
金缕华胜戴在头上,有种恍如隔世而沉重的熟悉感,可她并未有先前对隆重梳妆的排斥,反而美的像做梦,那个遥远的前世终究是烟消云散了。
待到吉时,沈元歌被人扶出房门,走了好一段路之后,手被丫鬟交出去,旋即又被人稳稳地握住。
她知道,外面便是燕崇,心却还是小鹿乱撞般的砰砰跳了起来。
碍着规矩,新人成亲前不能见面,拒上次相见已经好几日了,那时他正在府中新结苞的碧桃数下比划长剑。
他身子好了么,手掌这样干燥温暖,今天可要亲自骑马?
沈元歌被扶上喜轿之后,实在按捺不住,偷偷撩起盖头,趁着来风时吹起轿帘的空隙往外瞧了一眼,前方路上的青年鲜衣怒马,骑姿英挺,好似回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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