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逸最适合的角色就是侠女,每当她穿着一身黑色劲装站在屋顶时,恰是她最美丽的时候,纤细玲珑,脸庞圆润,白葱似的五根手指握着一把重剑,眼神里有火。
那簇火,已经很少人还燃着。
镇上的商场能选择的余地也很少,边聊边买也很快就打道回府了,两人在村口分别,连逸独自拎着满袋子的零食往住处走。
夏天穿得再少也会热,冬天穿得再多也会冷,她被冻的时不时跳脚,后悔自己没带双手套出来,只能把手藏在袖子里十分不便的拎着塑料袋的把手,滑溜溜的总往下掉。
“怎么不接电话?”
侧面伸出一只手将她的袋子拎过去,另一只手握住她,丝丝暖意回流到血液里,她眯着眼睛抬头,“天太冷了,电走得快。”
连逸怕冷极了,为了抵抗寒冷,在外套里面套了两层保暖和一件羊肉毛衣,下身就是两层保暖秋裤。下场就是走起路来像只笨重的企鹅,走几步就气喘吁吁,“你走慢一点,我好累啊。”
撒娇的意味明显像融化的糖,骆鹭洋闻声便停下脚步瞧着她,低温下几乎要结冰的长睫毛,微微向上卷翘,脸颊白的跟羽绒服一个颜色,很像是儿童读本里的雪娃娃。
带着让人疼爱的诱惑力。
他便半蹲下来,声音比冬日还冷,言语却暖的要着火。
“快上来,我背你回去。”
“啊……不是快到了吗,东西也很重还是不要了。”
“快点,我有点心疼了。”
连逸被这句毫无情感的情话砸的七荤八素,便听话爬上了那面宽阔的后背,两条短胳膊搭在他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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