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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骨娇娘在九零[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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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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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跟着学琴的一位琴师,是一个瞎子。他的手就很漂亮,但沈清越的手还要漂亮些。

    他手腕上戴着一只手表,那是她前天送的。

    她特意去百货大楼买的,然后挑了里面最漂亮也是最贵的一只。

    当时送给沈清越的时候,她还记得他眼里迸发的惊喜。她不清楚该送什么给他,但他经常用的就是手表了,她才决定送块表的。

    他自己原来戴的在那块表当时就被他解了下来,换上了她送的这款。

    吴烟回过神,见他还一副认真的想陪自己看书的样子,有些哭笑不得的推了他,“你看这个干什么?还不快去工作。”

    沈清越耍赖,“不想去做事,就想陪着你。”

    吴烟推着他的脑门,把茶几上的本子还有笔塞给他,将他沉重的大脑袋推开自己的肩膀。每次都靠着她肩上,也不想想自己脑袋多重。

    “快走吧你,把工作做完了,咱们出去吃饭,我到点可就饿了。”吴烟语气淡定的说道。

    沈清越不舍的又蹭了下,才站起来,恢复成大公司老板冷酷无情的样子。

    只是大老板冷酷无情的又弯腰用手勾着她的下巴,讨价还价,“那我工作三十分钟内做完,可以亲一口吗?”

    吴烟脸上羞红,受不了他这么正经的时候居然说这种话,她抓着他的手,长长的睫毛盖住了她水润的眼眸,“你快去快去,真完成了再说。”

    沈清越脸上挂着笑,松了她的下巴,只当她是答应了。

    后面的三十分钟,吴烟压根就看不进去书了,一直盯着沈清越看。

    看着他穿着白色的衬衫,黑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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