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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求你们给条活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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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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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畴。但我们可以在派出所立案备注,另,根据刑法第260条的规定,本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自诉案件,一般采取不告不理的原则;被虐待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所以,只要卓女士同意,我将以虐待罪和故意伤害罪为由将时景春起诉至法院。”
“卓女士,你愿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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