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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求你们给条活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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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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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而《婚姻法》第13条规定:夫妻在家庭中的地位平等。丈夫有要求的权利,妻子自然也有拒绝的权利。”

    “至于那些不容许反抗的男性,请问,你们真的把你们的配偶当成平等相待互相扶持一生的对象吗?”

    有理有据,有人很快的转发了穆辞宿的看法。至于那些原本叫嚣的人,也都渐渐沉默了下来。

    因为现实……和他们脑补的完全不同。

    穆辞宿是带着案例的。

    “以爱为名的虐待调教”、“因为生不出男孩开始的家庭暴力”、以及“用婚姻做遮羞布的囚禁模仿犯罪”这些看似平静的叙述里,字里行间藏着的,却都是鲜血淋漓的人命。

    “谁来救救我”“求求你们放过我”这些哀嚎无时无刻不存在在这些受害者的婚姻里。而女人在两性关系上的弱势也让她们求助无门。

    “丈夫不能成为强奸罪的主体。”这是《刑法》上的规定。可那些真正受害的女人们呢?

    怎么可以让她们受尽虐待之后,却只得到一个理应如此的答案?

    但凡还是个人,谁就能理直气壮的站出来对这些受害者说,“这是你们应该尽的义务?”

    谁敢?谁配!

    只能说,义务教育还远没有那么普及,女性地位在现实社会里也远远达不到真正的和男性地位平齐。

    “我是一线城市白领,今年三十了,年薪二十万,可我不敢生孩子。不是不能生,是怕生了孩子,产假过后就没有了工作岗位,事业从头再来。”——这是评论里针对女性工作的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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