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博学,在明朝时代,有奇怪的法律条文,菜农买菜是会被惩罚的。
韩督军十分不屑,懒散的解释说:
“打那个菜农并不是因为他买菜,而是因为他调戏妇人。但是如果直接判决调戏之罪,那个妇人也难免受到风言风语的牵连。总的来说就是看那个菜农不顺眼,随便定个罪名而已。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成大事者不择手段,”
看客们这才纷纷称赞起来,思维单线条的人都是会认为一罪一罚,经常会愤恨,我这件事明明没有做错,为什么却受到惩罚?却不知道上位者都是混沌的思维,定罪的理由大部分时候并不是真实的理由。
第二个案件是一起“强jian”案子,有一个直隶地区的富商,养了个美貌妖娆的小妾,这位富商还供养了一个本家的侄子上学。因为富商长期在外经商,那个小妾就想勾搭他的侄子,结果一直不能上手,小妾心想:
“我长得这么美,美就是我生命的全部意义,是我的信仰。你居然不爱我。那你就是玷污了我的信仰。”
于是小妾恼羞成怒,因爱生恨,反告那个侄子强jian了她。这也算是一场在当时很轰动的案件了,迟迟不能判决。
韩青天巡游到这个县城,找来两人上堂问话,看见那个小妾风情妖艳,盛气凌人。那个侄子低眉顺眼,满脸腼腆。于是吩咐手下说:
“把那个妇人的裤子扒下来。”
当场有四个侍卫冲上前去,小妾大惊失色,死死的护住裤子,尖声求救。挣扎反抗了好大一会儿。
韩青天才出声制止,判决说:
“这么四个如狼似虎的大男人都没办法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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