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玩的孩子一样,在日记里发泄了不满:[我想大家都住在一起。这样的话,每当兰斯提出什么有趣的新想法后,我可以立刻跑去挨个儿敲门,把大家全叫出来集合!然后,迅速又激情地来一场即兴表演,这样的生活不好吗?为什么要搬走?好啦,现在我兴致上来了,可身边既没有鼓手,也没有贝斯手了……算了,我他妈自己一个人其实也能唱的挺乐呵!]
醒醒,小傻瓜!
没人能总陪在你身边,还随叫随到!
现实如此,只能妥协。
幸运的是,兰斯没打算搬走。
但这家伙另有打算。
他直接找埃布尔帮忙,把这间本来只是临时租住的公寓买了下来,毫不留恋又无情地把鲍德温和西奥以前住的房间给打通,打算搞一个小型家用录音室。
说实话,他的消费意识非常超前,花钱的速度绝对比赚钱的速度快得多,财务方面经常是前账刚消,立刻又添新账。
所以,詹姆斯就被他的一连串操作给惊到了,还没等反应过来,发现房子的真正主人已经飞速换了人。
于是,他不得不又开始担心起了另一个问题:“你……不会想把我赶出去吧?或者,我得给你付房租了?”
兰斯顿时笑了起来,蓝眼睛有一刻特别明亮。
然后,他走过来,伸手搂着自家金发主唱的肩膀,温和地低下头承诺着:“你想住多久就住多久,不用房租。”
詹姆斯缩了下肩膀,不太自在地从他怀里挣开了,嘟囔着说:“我该和你说谢谢吗?总感觉这事有点儿奇怪。”
但对于性格有些恋旧的他来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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