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itar,Guitar!”
于是,一阵奇怪的吉他音缓缓响起……
观众们下意识地将目光从金发主唱身上又移向了俊美的黑发吉他手。
那些懂行,又曾事先听过这首单曲的部分乐评人们立刻精神一振,在心中暗暗地说了一句:“来了,极具布鲁斯风情的滑棒吉他。”,
所谓的滑棒吉他,是一种吉他的弹奏技巧。
它最早起源于黑人音乐,早年那些生活在底层的黑人吉他手弹吉他时,在较为简陋的环境中,会直接拿啤酒瓶,或者切掉啤酒瓶主体后,仅拿瓶颈来充当滑棒使用,所以,这个技巧又被叫做bottleneck,甚至,现在一些吉他手想装逼时,仍然会拿啤酒瓶来演奏。
兰斯显然对拿什么啤酒瓶装逼不感兴趣。
所以,他仅仅是在左手无名指处戴了一个圆柱形的金属指套,将琴弦按出一阵阵地颤音,同时,右手的手指夹着拨片,也在轻轻地拨弦。在这个过程中,他的神色异常专注而陶醉,普普通通的吉他随着他的弹奏,发出了少见而哀婉的音色,那是一种仿佛在琴弦上抹了黄油一般地顺滑感,一声又一声,如泣如诉,几乎能把人的心都揉碎。
纯炫技的四十秒吉他Solo后,重低音的鼓声才砰砰切入,接着是贝斯声。
但纯器乐演奏的前奏大概就持续了有一分钟左右的时间,可这种器乐之美,宛如天籁,从低吟到轰鸣,余音绵绵回响,绝对不会人产生‘这很冗长’的不耐感觉。
詹姆斯站在立式麦克风前,难得地没有再四处跑动,而是举着铃鼓在一旁按节拍晃着。
等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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