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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开山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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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该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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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

    由于黑虎寨的寨规,往来盂县的商人越来越少,后来文举人和寿阳知县相商,他们打算勾搭盂县知县一起赚大钱。

    他们三人相商之后,文举人指使黑虎寨开始在盂县往东的道路劫杀商人。

    他们杀了好些个商人,这才在盂县东面立下规矩,但凡往来的商人必须留下九成财货。

    规矩立下之后,商贾运往盂县的货物就少了,于是盂县的商人开始涨价。

    文举人和寿阳知县知晓后,顿觉这是徒给他人做嫁衣,恼羞成怒的两人联合盂县知县挤兑盂县本地的商贾。

    等他们把本地商人挤兑走之后,文举人的货物开始大肆售卖。

    文举人进入盂县之后抬高了物价,平常百姓买不起,就有了不少走货郎偷偷走山路进城卖货。

    文举人大怒,安排黑虎寨弄死几个走货郎,致使盂县再无便宜的货物,于是文举人借此事件又一次提高货物售价…”

    王则之脸色一沉,打断了他,问道:“现在盂县的粮食多少钱一石?”

    “一百二十两三钱…”

    “该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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