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的小摊子。
摊主是个和他差不多大的姑娘,眼睛大皮肤水灵,梳着麻花辫样子好看,做的东西也好吃。
王富贵听弄堂里的女人聊天,知道了姑娘是南方一个酒楼厨师的女儿,结果厨师赌博欠了债。就把她抵出去还钱,结果她以死相逼只身一人来到沪城,打算开始新生活。
他不喜欢嚼舌根,却喜欢看着姑娘干活,每天一大早拖着凳子坐在弄堂口守着。
大概是好看的姑娘做的东西也好吃,往来的人都喜欢在姑娘的早点摊吃东西。
王富贵虽然上学不行,可是算账精明。
杂货铺大早上没生意,不代表自己不能蹭着别人卖货!
硬是在旁边支了一个摊子跟着卖豆浆和汽水。
姑娘心善没有赶人,王富贵也会做人。一毛钱一只的生煎包,他一次吃八个,每天早上都吃的肚儿圆,再给姑娘开一瓶汽水,舀一碗豆浆。
豆浆滤了三遍,专门舀的中间没渣子的那层,加了糖,放凉正好一口气喝了解渴。
一开始,姑娘每天收摊回家,王富贵也收摊回店里。
后来,姑娘每天收摊,王富贵帮着装车,等送走姑娘才慢慢收摊。
最后,姑娘每天看着王富贵收摊,再把生煎车和豆浆车一起推回弄堂里,停在杂货铺门口。
两人还要再依依惜别一番,才能压抑住心中炽热的火焰。
一来二去,姑娘就成了王婶,王富贵就变成了富贵叔。
两人刚开始在一起的时候,生活极为规律,白天一起出摊,吃着生煎包配甜豆浆;中午姑娘先回去做饭,等王富贵收摊
第一百一十一章 最好吃的包子(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