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東风在旁说道:“几万块钱的酒就是不一样,闻着挺香,这喝起来还是一样难喝,中看不中用。”
哈哈,确实如此啊,很多人喜酒如命,但是我从来不喜欢喝酒,啤的不好喝,白的太辣,红的闻着香喝起来依旧不如意。尝试过很多次还是不喜欢。
我曾经一位朋友已不惑之年,很喜欢喝酒,我问他你为什么这么喜欢喝酒。
他是这么回复我的:刚开始也不喜欢,很不习惯,但是往往是不可少的。他总说。端起的是生活,喝下的是人生,尝到的是艰幸,释放的是压力。当一切散尽于五脏,一切便要继续。
“月哥你这么也多愁善感了。”
哥们乐天派好吧,赶紧吃吧,我给你讲吃牛排还是用筷子最舒服。
只看发财一口一个牛排,好生霸气,边吃边说“好吃好吃。”
喂,发财你这吃相,不知道的还以为我怎么虐待你了呢。
“你可不是就虐待我嘛。”
洪钟刘東风两人呆呆的看着发财,“月哥,你家这狗也太能吃了吧,都吃了三十份牛排了,简直无底洞啊。”
唉,可不是嘛,我家都快被他吃夸了。
不一会三人一狗已经酒饱饭足了,五十份牛排,让发财足足吃了三十多份。
到结账的时候,好家伙,一顿饭足足吃了十万多,光三瓶酒一瓶三万,这消费水平一般人还真吃不起啊。
刚走出餐厅。月百万便对旁边二人说道:你们先回家收拾收拾东西,然后给家人打声招呼,然后收拾好了去我家等我,我和发财出去办点事。
“月哥是干嘛去,你
八,寻找王灵仙(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