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苏厨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一千三百六十七章 兰交会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院,重修兴州文庙,增加学宫。

    诏从之。

    丙辰,诏:“自今事不以大小,并中书省取旨,门下省覆奏,尚书省施行。

    三省同得旨事,更不带三省字行出。”

    是日,蔡京上奏,中书省独取旨,事体太重。

    赵顼下诏:“三省体均,中书揆而议之,门下审而覆之,尚书承而行之;

    苟有不当,自可论奏,不当缘此以乱体统也。”

    之前的官制虽仿旧三省之名,但是中书、门下、尚书,都可以取旨出命,造成了一些混乱。

    于是赵顼还是让中书取旨,但是给了门下、上书论奏之权,可以监督。

    癸亥,诏:“尚书省六曹事应取旨者,皆尚书省检具条例,上中书省。”

    又诏:“中书、门下省已得旨者,自今不得批答行下,皆送尚书省施行。着为令。”

    又诏:“尚书省得弹奏六察御史失职。”

    这三道诏命,加强了尚书省左右丞的权力,避免了六部官员勾连中书,架空尚书省的可能。

    同时以尚书省制衡台谏,以台谏制衡中书省,以中书门下两省制衡尚书省。

    壬午,诏罢大理官赴中书省谳案。

    这是将司法独立出来,不受中书省干预。

    戊子,诏御史中丞举任言事或察官十人。

    欧阳发、刘奉世上《敦煌石室遗书编目》。

    李舜举、巢谷、梁屹多埋奏削减伪夏宫禁、陵墓事毕,继迁至谅祚皆复节度使礼,独秉常以王爵葬。

    伪夏诸多物事,可为宫室用助者,悉发京师。


第一千三百六十七章 兰交会(3/6)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