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怕对方泄露隐私)。
如无必要,他根本不想碰女主(他疼惜女主,也怕自己真成了变态)。
难道惩治制毒贩毒的犯罪份子的同时,也要一并惩治参与贩毒的卧底吗?
三、猥亵、强奸从来都不是个案!
难道中出现的每一起强奸案,都是出自同一现实案例?
世上有很多令人痛心难过的真实案例——
不管是“(未成年)被人性侵后,报案了,却不敢告诉家长”,还是“不知自己(未成年)被性侵,直到被家人发现得了性病”,亦或是“强奸幼女、逼迫卖淫并故意伤害”……
(如不是发生在我身边,我甚至无法想象,一个成年人,知道人体生理构造,却不知道如何“性交”。)
有些事,大家没看见,不知道,不代表不存在。
四、还请“盖棺定论”,本文前期反转较多,请勿太早下定论。
中后期基本是撒糖吃肉(毕竟伦家比较喜欢撒糖)
最后,感谢每位支持《高枝》的正版读者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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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参考:
"《刑事诉讼法》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以及侦查终结的决定权只授予检察官,因此,警察和其他机关开展侦查(调查) 时,必须在检察官的指挥和监督下进行,没有检察官的许可,任何侦查部门不能开展侦查或停止侦查。"
"对于杀人、抢劫、诈骗等刑事案件,检察官直接接受报案与控告后,认为有必要进行侦查的,交给警察机关,并指挥警察进行侦查。对于认定为案
说明&参考资料(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