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祯年间,参与镇压农民起义,作战悍勇,人呼“贺疯子”。
崇祯四年(1631),洪承畴命他假意宽待诱降的义军将士,酒宴间以伏兵杀320余人。
后又从属陕西巡抚陈奇瑜、孙传庭、总督杨嗣昌,在山西、陕西、甘肃、安徽、四川与农民军作战,由都司佥事升任参将、副总兵、总兵。
崇祯十三年(1640),随陕西三边总督郑崇俭围剿张献忠,在玛瑙山与左良玉击败义军。
总督杨嗣昌事前曾许他功成后为平贼将军,但后来却将此衔授于左良玉。他大为不满,此后便属管不属调,避免与义军作战,自保实力。致使总督傅宗龙于崇祯十四年(1641)战死新蔡。
崇祯十五年(1642年),贺人龙跟从总督汪乔年出关击义军,至襄城不战而走,城破,乔年为贼兵所杀。崇祯大怒,密令陕西总督孙传庭杀贺人龙。
五月,孙传庭大会诸将于西安,传庭当着固原总兵郑家栋、临洮总兵牛成虎等人面前,命左右擒缚贺人龙。
贺大呼“冤枉”,孙传庭责其曰:“开县噪归,猛帅以孤军失利而献、曹二贼出柙,迄今尚未平定。遇敌弃帅先溃,致使新蔡、襄城连丧二督(傅宗龙、汪乔年)也。”诸将莫不颤栗动色。
洪承畴在接到命令后,就找来柳一飞问道:“这三边总督大人改性子了?”
柳一飞摇头道:“不太可能,除非大人剿灭梁山贼寇对总督大人有好处。或许是总督觉得有剿贼之功,可以以功抵罪。”
洪承畴皱眉道:“不应该啊,要是想以功抵罪早就该这么做了,怎么会在这个时候?现在出
第六十四章 摆在明面上的诱饵(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