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元钱,陈康要用二十几元的工资收入,把他自己的生活和婚后的生活负担起来,是很艰难的。
那天晚上,金思美的家里来的客人,为了金思美和陈康的订婚喝完了酒。
等客人散去,李文没有走。
李文坐在屋中间一张大方桌前,他的身份就是代表公社干部。
李文对金思美的母亲说:“今晚,就让金思美和陈康,把两个仪式改成一个算了!”
金思美的母亲说:“这怎么能行!我女儿还有很多家务活都不会做,我还要教她学学。”
李文猜透了金思美母亲的心,说:“我知你这个订婚是个幌子,还留有余地,如果陈康给不到你钱花人,你就又把金思美给别人。”
金思美的母亲说:“我怎么能那样做呢?那我还是女儿的母亲吗?”
李文说:“既然不是那样,那为什么不能把定婚改为结婚,以后还是要再搞一次结婚仪式,多么麻烦,还要花一次钱。”
金思美的母亲,一个农村人,她本来是很会说话的人,可是在公社李文这里,竟不会多么说话了。
李文还吓唬她说:“如果你搞买卖婚姻,不尊重你女儿和陈康的意愿,小心我们让民兵把你押到公社关起来。”
屋中间一根粗壮的木头悬挂着一个电灯泡,是村子里水电站发的电,把屋内照得红淡淡的。
公社李文秘书此时,一心想保成金思文和陈康的婚姻事情,他想把以后要举行的结婚仪式改为今晚,就把这一对年轻恋人,即刻就能睡在同一个床上。
金思文知道她的母亲是怎么一个人?她是重钱物不重情之人。
第三十二章 大海曾经做过这样一个梦:(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