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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不求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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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明末商税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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虑的范畴之中。

    货币问题,因为李来亨上面毕竟还有一个闯军“中央”在。在李自成和牛金星等人完全敲定闯军的货币政策以前,不管李来亨是想铸造标准化的银币,还是推行激进的纸币政策,都不免有僭越之嫌。

    而商品流通阶段的税收政策,也即是所谓的“商税”之说。楚闯政权本来颇有意重科商税,但考虑到耿应衢等绅商还在发展的初期阶段,大部分绅经商经验又极少,一旦重科商税,这些还不容易找到生活出路的士绅,怕不是又得要回去造反抗闯了。

    只是后来一段时间,毕竟楚闯政权不同于明朝朝廷,像作为李来亨情治机构的恳德记,这样一个非常强力的部门,便是由商人出身的萧维崧以及另外一大群掌柜掌握的。

    商人出身的萧维崧嗅觉相当敏感,他广泛收集了明朝商税的具体情况以后,多次写信送往归德、德州和真定等地,同李来亨反复讨论,陈述情况。

    明朝的商税包括主要在生产和销售环节中所征收的货物税,如官店钱、塌房税、门摊税、落地税、牙税、契税、酒醋税、屠估税、典铺酌分等。

    商品运输过程中,向船户和车主征收的国内关税以及向运销商品的客商所征收的商品税,有钞关税、工关税(如竹木抽分)、门税、过坝税等。

    此外,另有市舶司征收的海关关税。

    这些种类繁多的税种里,以钞关和盐课税收为最大头。万历年间,钞关税收收入以万历二十六年为巅峰,收入最高达到四十余万两。万历二十六年开始,为了增加商税收入,税监频出,从九江到扬州,这数百里的距离上,就有湖口、安庆、池口、荻港、芜湖

第六章 明末商税论(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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