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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不求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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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宗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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祯皇帝最后这几年,藩王们的开支还是居高不下。即便算上清查、拖欠和折色,依旧高到令人发指的地步——而且要知道,明朝对藩王开支的所谓折色,就是只有本色和折色,就是要么拿银子,要么拿粮食,不会用不值钱的实物,或者印出来市场无人问津的铜钱钞来支付。

    宗藩俸禄就高达九百万石,何况宗藩俸禄还不是大头。藩王们还有其他各色临时性的开支,每一样都花费巨万,比如亲王没有之国的时候在北京的婚礼费用,前往之国的费用,公私的祭祀,到了地方住的城池和王府的建设费用。这些费用有的在北京支出,到了地方,就由地方支出,正税里扣除。修建王府最出名的就是福王,万历仅给他修的王府就花了四十万两银子。

    除此以外,还有像王府的徭役,基本上也都要由地方政府来解决。

    王府的徭役有很多,比如城府的修建,乐工,武生,还有烧香道士、养殖的牲户、屠户等。还有仪仗,典膳厨役、煤户、菜户、库役、医户等等。

    总之是不计其数。

    这些和庄田、皇店、皇盐,甚至还有茶叶,还要再加上藩王们常常在官道开设榷关征收过路费(喜欢说商税的人,去砍藩王啊!)。

    所以在李来亨看来,东虏有一万个不是,但至少在袭爵递降上这一块,是有可以参考之处的。否则如洪武帝那样,即便在国初制订好了诸色宗室应享的待遇,可是只要王朝维持时间够长,宗室不断繁衍人丁,代代都要封新的爵位出来,什么样的朝廷、什么样的财政能支撑的住?

    爵位代代世袭,然后代代降等,如果子孙未曾立功,数代以后君子之泽自当斩之。

 

第十一章 宗藩制度(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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