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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舞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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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四二章 三院一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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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知国务院就是搞行政的,所以在制度设计上,新朝的参议院自然还是立法机构,在未来国内实行“省市县乡村”五级行政区划的前提下,将以“省”为地区单位,设有两位当地参议员来作为代表,而议员的总人数与各区人口多少无关。

    然后,鉴于中国的国情,每位参议员的每界任期为八年,并且每人一生只能两任,此外议员们任期必须相互交错,故每隔两年改选约四分之一的席位。

    参议院议长将由内阁的次相担任(原为副总统),议长无参议员资格;除非是为了在表决平手时打破僵局,不得投票。参议院公认较众议院更为审慎,参议员名额较少而任期较长,容许学院派看法与党派之见,较众议院更易置外于公共舆论。此外参议院拥有若干表列于宪法而未授予众议院的权力,其中最重要的是,内阁首相(总统)批准条约或任命重要人事时,须“采酌参议院之建议并得其认可”。

    至于众议院,新朝的众议院自然就得是三权分立里面用来监督和保持制约的机构,众议院的议员人数是按各地人口多少的比例来分配,有鉴于后世的灯塔国的比例有点大(四亿多人口仅有四百多位议员,差不多为每百万人一位议员),目前制定的比例是每十万人中选出一位议员,因为隋末时期中国人口约在四千六百万左右,至唐初已经回落至一千五百万左右,所以也不可能上来就整什么“百万量级”。

    而众议院议员需要承担的责任和其独有的权力也十分的明确:倡议岁入法案之权、弹劾政府官员、以及在僵持不下时选举首相(总统)。

    说白了,众议院既有参政议政、反应社情民意的权利和义务,也兼有御史、监察

第四百四二章 三院一阁(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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