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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舞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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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四三章 君主立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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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君主权力、实现事务上的共和主义理想但不采共和政体,具体可分为二元制君主立宪制、议会制君主立宪制。

    而后世较为典型的英式君主制度,就是在“光荣革命”以后开启的,属于典型的议会制君主立宪制。

    而一般情况下,君主大多都是终身制的,君主的地位从定义上就已经高于国家的其他公民(这是君主与一些其他元首如独裁者的一个区别),往往君主属于一个特别的阶层(贵族),此外世袭制也往往是君主的一个特点。

    君主虽然是国家元首,但君主的产生方式与权力范围,会依各个国家的制度而不同;纵使是同一个国家,往往在不同时期,君主的产生方式与权力范围也各不相同。君主立宪制与一个国家的国情和文化传统有着密切关系,它具有一定的进步性,同时也有一定的妥协性,局限性。

    比如说1688年,英国爆发光荣革命,在确立议会主权的同时保留了君主,国王开始逐渐处于“统而不治”的地位,而到20世纪初,欧洲所有剩余的君主(假如不将教皇列入计算)都是立宪的君主,立宪的君主虽然依然是国家的最高领导人,但他们的权力和义务或多或少受到宪法明确地规定。

    在英国光荣革命中,国王是被议会请来的,国王权利的来源不再是神而是议会了。资产阶级和新贵族利用当时的有利形势,尽量扩大自己的政治,经济实力,利用他们所控制的议会,通过一系列的法律来限制王权。

    1689年10月,英国议会通过了《权利法案》,法案规定:国王无权废止法律,不得侵犯议会的征税权,不经议会同意,国王不得组织常备军,国王不得干涉议会

第四百四三章 君主立宪(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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