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十五道的格局。道设州、府,州、府下设县,开元末年,全国共有州、府三百二十八座,县一千五百七十三座。
唐朝法律分为律、令、格、式四种。律是刑法典;令是指国家对各项制度所做出具体规定(如《户令》);格是对律令式做出补充修改与对禁令的汇编;式则是各项行政法规(如《水部式》)。《唐律》是唐朝根据隋朝《开皇律》,参照《武德律》、《贞观律》、《永徽律》等三律修编而来。[10]自唐高祖时代开始制订,在唐太宗时才宣告完成。至唐高宗永徽年间又对唐律进行了全面注释,写成《律疏》,与《唐律》合称为《唐律疏议》。唐律分十二篇,共五百零二条。唐玄宗时始修《唐六典》,是我国现存最早的一部会典。唐朝法律将谋反、谋叛等反对朝廷的行为定作不得赦免或赎免的“十恶”大罪,对朝廷的延续起到了保障作用。又有一系列相关土地私有权的条例,维护了经济基础。贵族、富人、官僚受到了一定的不平等的法律保护,在与庶民触犯同样的法律下可减刑或免刑。
官职
唐朝沿用隋朝官职制订三省六部制,主要机构有三省、六部、一台、五监、九寺。三省分别为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
军力强大是唐代的一个鲜明的军事特点。唐朝统一了隋朝末年军阀割据的中国,唐太宗、唐高宗在位时攻灭东西突厥、薛延陀、高昌、高句丽、百济等国收其地为州县,并在白村江战役打败日本援军,又征调靺鞨、铁勒、室韦、契丹等民族为李唐征战。[11]当时唐朝在亚洲军事制度,经济和科技的优势都是这些战绩的基础。
唐朝三彩武士俑唐玄宗时唐朝的势力与来自
第一百章(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