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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攻略对象[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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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路。只是前两天她好不容易在山上逮了两只野兔,家中的存粮又告罄了,这才想着进城去卖了兔子换些粮。

    张二叔是整个杨柳村去洛城去得最勤快的人了,钟韶恰好和他儿子张大力关系不错,于是便央了张大力求张二叔带她一起去洛城。张二叔本不想带着个脚程慢的孩子,但看她无父无母的可怜,到底答应了,谁知张大力这小子见了热闹,也死活跟着要去长见识。

    带一个是带,带两个也是带,总归今天是走不快了。张二叔受不了儿子闹腾,最后也答应了,这才有了今早三人同行的情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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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洛城是繁华的,还不等进城,远远地看见那高大的城楼就足以震慑人心。

    钟韶和张大力都是第一次见着这样高大的城楼,远远望见便忍不住驻足。但两个孩子看着那城楼,心中却远没有想象中那样兴奋激动。原因无他,实在是太累太饿太热太渴了。

    二十里路并不算近,尤其是对于两个不满十岁的孩子来说。

    从天黑走到天亮,再从天亮走到日上三竿,夏日骄阳的威力渐渐地发挥了出来,太阳明晃晃的炙烤着大地,连路边的草木都有些受不了的发蔫,更遑论人了。

    钟韶第一回走这么远的路,她清楚的感觉到了脚底的疼痛,不用脱鞋也知道定是起了水泡了。可这还不是最让人觉得难熬的,最难熬的是那口干舌燥的感觉——她第一回去洛城,不知道要走这么久,没带水,即便张家父子带了水分了她一些,这会儿也早已经喝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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