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利拒绝,但是同意两人一起合作拍摄《007》电影,之后二人成立了电影制作公司Danjaq。
1962年,《007》系列第一部《诺博士》公映,引起了巨大的反响,为之后的20多部《007》打下良好的观众基础。
但从第四部开始,《007》系列便陷入了版权纠纷的问题。
Danjaq公司被其中的一位编剧以持有部分《007》版权的名义告上法庭,因而陷入一场旷日持久的官司。
15年之后,由于财务困难,哈里将自己拥有的《007》版权尽数卖给了当时好莱坞八大之一的联美制片公司。
之后米高梅收购联美,改名为米高梅—联美娱乐公司,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电影制片公司之一,同时顺理成章地把《007》系列的电影版权收归麾下。
诞生于1962年的《007》系列电影在19年之后,第一次加入米高梅片库大家庭,之后便再也没有离开过。
这一幕是不是很眼熟,如今迪士尼为了漫威的完整,强行收购福克斯,跟当初米高梅收购联美的一幕完全是情景再现。
不过《007》的命运就和邦德一样,永远波澜丛生。
在二十世纪的后半叶,米高梅几经易手,成为好莱坞几大电影公司中,鲜有的因为并购不断衰弱的巨头。
进入二十一世纪,更是经营惨淡。
千禧年没过多久,柯克科克莱恩宣布出售米高梅。
尽管米高梅彼时已不再拥有摄影棚、外景地或其他硬件设施,而且只生产有限数量的影片,但它仍然拥有一项有着巨大价值的资产:一个拥
第一千七百九十一章 得邦德者得天下(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