捧到奖杯,放在办公室的桌上。桌上也没太像暴发户了,还是当书橱里好了。再找人做个锁……
哎?刘德林?他在那儿做什么?咦?他为什么那样看着我?
“你在看什么?”
我什么也没看见。
回过神的时候,手上已拿了一把刀,刀上滴着血。而脚边躺着的、被刘德林搬着的是一个人!一个胸口被戳了几刀,已经死去多时的女人!苏怀琴!刘德林的妻子!
“怎、怎么会……”
“那把刀上全部是你的指纹,警方一查就会知道是你干的。”
“胡说八道!”
“小点声!你还想把人引过来么?!”
“你、你……明明是你杀的。”
“我杀的?证据呢?”
“苏怀琴是在你们的房间里被杀的!”
“不错,喝醉的赵昊企图对我的妻子施暴。怀琴反抗不及,被你暴怒之下赐死。而我就是目击证人。人证物证具在,你还有什么好说的?”
他的手上还戴着手套,他趁自己愣神之时抢过刀。“这个玩意儿就交给我保管,我们一起处理尸体,找个地方埋起来。只要你不说我不说,谁都不会知道。”
然后我们一起处理了尸体,我们成了共犯。但是为什么?为什么第二天苏怀琴会站在领奖台上?不可能!不可能!她应该已经躺在车的后备箱才是!
难道昨天是我的幻觉?是!一定!哈哈哈哈哈哈!真是的,我为什么要自己吓自己?
我的前路依旧是坦途,没有什么尸体,没有什么杀人。是幻觉。幻觉!
呃——那
二十狂乱 二(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