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李朝万古一逆贼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25至亲骨肉五百两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友不一定能再遇见。

    “林老弟,我这还带了三百两,一并与你,应当够了。”

    “洪大哥…………”林尚沃接过钱,脸都涨红了,说不出话来。

    “不知二位姑娘什么身价?”

    “这个,以前堂子里有个姐姐被一个陕西来的牛马商人赎走,身价是三百八十两。”含月呆的久一些,见的也多。

    “三百八十两吗?”洪大守这下心里有数。

    “她大概是什么年纪?或者说见了几年的客?”

    “和奴家差不多,见了两年的客。”

    见了两年的客能值三百八十两银子,不过想想也差不多。这年头过了二十才算老姑娘,赎身的时候假设十六,那就还有四年的青春,合下来一年差不多一百。

    不贵!

    “只有一件,我林兄弟是不能带你走的,所以只能帮你找个人家,委身做小。也仅仅只是脱离这境遇,能有个依靠罢了。”

    “能离开这里,奴家就感激不尽了,不敢挑剔。”彩月边说边用手帕擦拭眼角。

    于是说定,由林尚沃出面赎人,然后再把她委给湾商在京认识的本地商人。

    这么多年生意往来,哪个人怎样,哪个人如何,林尚沃大致心里都有数。把这个彩月安置给信得过的熟悉的人,也算是给她一个容身之处。

    林尚沃不可能带人家走,而彩月这个出身,不论是官宦人家还是商贾门户,都只能做妾。也就是姨娘,抑或者说就是去给人做小。

    说白了就是高级丫鬟,略有些体面罢了。

    彩月和含月就在这间屋里休息,而洪大守只能收

25至亲骨肉五百两(3/5)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