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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尘莫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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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远大志向,所以对于不知名的植物他只能敬谢不敏。

    植物不敢吃,那么动物呢?

    人总不能被肚子饿死是吧,林默准备靠打猎为生,但是等到他终于发现一疑似兔子的动物时,他吓得哧溜一下爬到了树上。这不是兔子,肯定是兔子王,体形足有三个林默那么大,真要这么冲上去,谁猎谁还是个未知数。

    林默在森林里晃荡了三天,终于发现这个森林对他来说实在太可怕了,所有的动物都比他的体形大,所以食肉动物一见到他就要追杀他,食草动物在他面前游荡半天他也不敢上。想要挖坑做陷阱,他的小爪子根本就刨不动土,挖了半天连他自己都埋不下。整整三天,除了喝过树叶上的露水外,他没吃过一点东西。

    肚子好饿啊。林默可怜兮兮地蜷缩在树根旁,抱着肚子小声呜咽,连爬树的力气都没了。

    饿死太可怜了,他还是选择被毒死吧,山穷水尽之际,林默最终选择了继承神农氏爷爷的伟大衣钵,立志要为植物学发展史上确定这些植物的可食性还是非可食性贡献自己微薄的力量。

    希望他倒下以后,有人能在他的墓前树块碑,上书:林默同学为了伟大的植物学奉献出了自己年轻的生命,该行为值得大家敬仰,但是不值得大家学习。

    这样的话,就算被毒死,他也能瞑目了。

    林默嘴巴里面嚼着一颗枯黄的草根,脑袋里面转着上述念头。

    根据越美丽的东西越有毒的非官方植物学理论,林默特地挑了一根最难看的草根下口,希望他的运气不要这么衰,第一口就中招。

    还好还好,这一次他的运气还算好,嚼完草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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