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你作为华夏最重要的巫,以后有许多时候需要你展示你的书法?你的故事中,不是也有大人物给其他人题字这种事吗?”
“你想想,等你去了中部大部落,当着他们的面挥舞着毛笔,写出一个个漂亮的字,这不是宣传我们的文化的好机会吗?”
鸿虽然认为瞪大眼睛装傻的夙晨很萌,但并没有被夙晨蒙混过关。
夙晨表情纠结。
他也知道啊。如果他毛笔字写得很好,或者更甚者,再会一点水墨画什么的。当他们和中部大部落的人聚在一起互相吹嘘装逼的时候,他酒过三巡,拿着大毛笔歪歪斜斜来到铺好的纸张或者干脆墙壁钱,挥毫泼墨,肆意挥洒,写出一个个龙飞凤舞的大字,画出一幅幅雄壮秀丽的山水,那装逼度,绝对比嘴里瞎逼逼厉害多了。
他都能想象,在这个情景中,那些人崇拜和敬畏的眼神。
但……毛笔字好难啊_(:3」∠)_。夙晨默默的卧倒,并把枕头搁在了自己的脸上装自闭。
夙晨其实正儿八经学过毛笔字。
小学一到五年级,他整整学了五年的传统书画。
每个周末,他都背着纸笔墨水瓶去兴趣班报道,别的孩子在开开心心玩耍,他在皱紧眉头写字画画。
五年之后,他的老师找到了他的父母,委婉告诉他的父母,说别再浪费钱了。
“晨晨啊,五年了,他的字和画还不如刚进班学习半年的人孩子强。”老师是他父母的熟人,所以说话很直接,不怕得罪人,“这个学习,还是得看兴趣。强扭的瓜不甜,你们看晨晨喜欢什么,就让他去学什么吧,书画
第117节(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