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这种想法,依旧是在那里热烈的讨论着。不过说是讨论,其实也就只是一个人在那里说,其他一群人在那里听罢了。
在说的那人,名字叫赵华,自称是陈煜的校友,此时正滔滔不绝口若悬河的在那里讲着陈煜当年在学校时的光辉事迹。
“当年陈煜参加高考之时,我才初二呢,那个时候的陈煜可是我么学校的风云人物,有着不少的女生天天都给他写情书呢,听说啊,那个时候他们班墙角的那个垃圾桶里,装的几乎全都是那些女生给他写的情书,他们班的班费,很大一部分就是靠着卖那些用来写情书的纸得来的。”
陈煜听着旁边传来的那明显掺杂着水分的话,嘴角忍不住的抽搐了一下。
他高三时有没有一个叫赵华的校友,他并不知道,但有很多女生给他写情书到是真的,只是不像赵华口中的那样,都装满了垃圾桶,可以用来卖了充当班费那样夸张而已。
他爸妈的颜值都不低,他也是继承到了一部分父母的基因,本身长的虽然不是很帅,但是却也绝对不丑,再加上他那一身异于常人的气质,自然是让他更加的吸引女生。
而且他毕竟是个重生者,虽然不像一些中写的的那样,随随便便就可以达到脚踢杰克马,拳打脸盲刘的程度。
但是做一些小生意,赚一点小钱还是可以做到的。
那时的他,因为家中的生意经营的还不错,生活也是过的很是滋润,所以在花钱上,他从来就没有委屈过自己。
以至于在他那些女同学的眼中,他就是妥妥的高富帅一枚,虽然那个时候还没有高富帅的说法,但他无疑已经满足了成为高富帅的各种条
第十一章 曾经的风采(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