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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是大昏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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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四章 皇帝家有矿,长江商帮来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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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江隈”的诗句,生动地描绘了当时民间采金业的兴盛情景。

    景德四年(公元1007年)宋真宗派大臣潘美来督办玲珑金矿田。《宋史·食货志》载:“天圣中(公元1023~1031年)登莱采金岁益数千两”。

    元初,《元史·世祖本记》载:至元五年(公元1268年),“令益都漏籍户四千,淘金登州栖霞县,每户岁输金四钱。”

    当时,黄金的最高年产量在三万两左右,比宋代产金极盛的皇祐年间高出一倍。

    明代神宗时,曾派大批太监到各处督开金矿。派到山东来的太监是陈增,招远开采金矿也一时极盛。

    全国黄金岁课最高的为永乐二十一年,总收入五千余两,却仅相当于元代最高收入量的六分之一。

    到了万历年间,派出太监征收矿税。从此,矿监横行天下,不市而征税,无矿而输银,成为虐民暴政,祸及各地。

    但这并不意味着开采矿产、征收矿税是不对的,只不过方式方法出现了问题。而万历用宦官充当矿监,和文官的掣肘也是分不开的。

    文官不主张收税,打着“不与民争利”的幌子。但实际上,朝廷既没得到,百姓亦不富裕,都流进了权贵官僚的口袋。

    此番,朱由校再派宦官督采,跟万历时又不一样。阻挠收商税、矿税的官员已经被清洗整肃,虽不能说是全胜,却已经少了很多阻力。

    另外则是采矿的章程,细划为官置场监(官办)和“由民承买”(民办,实际上是由大包头向政府承买下来,称主者,再分户包采);还有一种,则是对淘金户设监收税。

    象招远玲珑

第一百九十四章 皇帝家有矿,长江商帮来投(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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