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微微高气。
是在‘晾干’。
他在笔架上选了半天,才选了一根‘金竹狼毫’。
乞儿眼睛一抖,忍不住摇头苦笑起来。
这人不是爱好,简直是痴迷。
金竹,便是灰金竹,本不算昂贵,但却是‘竹中非直’,想找出一个适合做笔杆的竹段相当不易,所以便相当的昂贵。
而狼毫,光听其名,想来应该是选用‘狼’的毛发制作而成。
但实际上近代或者现代的狼毫,用的却是黄鼠狼的毛。
而真正要用到狼毛,便只能取项背毫毛制成,对现代来说,更见珍贵。
岳启发轻轻在砚台上沾了一下,提起笔来,却迟迟没有落手,最终叹了口气,只下了‘江河’二字。
随后轻轻一笑,转头对乞儿说道:“小兄弟此物……却是真的欧阳亲做。”
他女儿却是一愣,直接问道:“爸,不对啊,这个砚台跟那些存世的,根本就不同啊。”
岳启发笑道:“不同,就对了。”
“不同反而对?”
岳启发说道:“没错,正因为与之前不同,才是真品。”
他仔细将那砚台清洗出来,又用绢布擦干,才恋恋不舍的放在乞儿面前,说道:“当初有一个传闻,明朝欧阳五十四岁,便不再制砚,独居山林,遇到前去求砚的,便扫把打出,渐渐的也没有人去找,世人都说他厌世嫉俗,大师不在。
但却有另外一个说法,说他制了一辈子的砚台,临老了,突然发现自己错了,从头到尾彻彻底底的错了,他所遵循的理论都不对了,到了极限了,再也
第124章两个傻子(许仙生日快乐,旅途愉快)(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