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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金手指[快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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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山的时候,顺手又打了几只野鸡。昨天帮忙抬东西的几家本家侄子家里给一只。老弟家里兔子野鸡都的给,亲兄弟,相互照顾着。

    乐呵的沈清和还高兴的一路捡了不少蘑菇,回家炖野鸡,好吃。

    两头野猪杀一头让沈家几十户一家分一点,还有一头杀来卖钱。

    想的美美的,他一点也不担心野猪卖不出去。

    记忆中,西京的野味饭馆,都聚在一块地方。他知道那地儿,晚上带着自家儿子侄子,开着村里的拖拉机进城,很快就能卖完,还得卖个高价。

    然后瞅着顺眼的高档食客,拉拉关系,自家也得准备准备在家开野味馆。

    有金手指-灵水,加成,做出来的味道难道还比不过外面的这些馆子,只要找到几位高档食客,自家的小野味饭馆就能火起来。

    保管能让西京的吃货们前赴后继的赶来南山村吃饭,也不远,五十里路还不到。

    一天跑个来回小意思,沈清和哼着小调,高兴的下山。

    后面吭哧瘪肚拉着野猪的兄弟俩,肩膀都勒出很深的印子,好在是春天,还穿了一件外套,要不现在估计都已经出血。

    还没有下山,走了一多半的路,遇到村里的几位族弟,“和哥,啥情况?”

    “没啥,就是打了两头野猪,哥几个帮忙搭把手。”

    “行啊,和哥宝刀不老,还能打野猪。”

    “那是,别看你们几个比我小几岁,真打起来可不是我的对手 。”某人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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