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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小心就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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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并不是你以什么样的比例签了,这个比例就在签约期间完全不变。

    比如杨一维刚开始签浩瀚的时候是选秀时期,那时候签的约基本就跟卖身契没什么两样。

    最低等的D级合约,跟S约一样的二八分成,不过是杨一维拿二,公司拿八,而且一签就是十年。

    可后来在杨一维冠军热度过去,沉寂了一段时间又再火了之后,浩瀚却没拿这十年的D级合约来压榨杨一维,而是主动把杨一维的合约给提到了B级。

    待杨一维发展的越来越好,从三线迈进一线的时候,浩瀚又是主动把合约提到了A级。

    所以,挖角杨一维的公司固然很多,杨一维却从来没动过转投别家的念头。

    而且杨一维还告诉李唯希,他并不是特例。

    浩瀚一项有这样的传统,虽然像杨一维这样两年之内从D直接跳到A的是很少,但在两三年内,只要不作死,合约升一级却是很普遍的现象。

    这就是了解内部信息的好处了。

    所以李唯希并没去计较分成比例问题,而是把讨价还价的余地放艺人自由度这块。

    毕竟哪怕是B级合约,给艺人自由选择的空间也很小,基本是公司给你安排什么工作你就要去做什么工作。

    虽然实际情况是可以和经纪人协商的,但是这样的条款写在合约上总是让人不安。

    所以李唯希宁肯降低自己拿到的分成比例,也要争取拒绝某些工作的权利。

    理想情况下李唯希希望永远用不到这个条款。

    但如果有个万一,这便是李唯希保护自己的武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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