够反应一个人的个人习惯和仪态。
像方云路、孟驰和陆溪舟,这些富二代明显能够看出家教修养,即便是吃着火锅,也丝毫没有市井气息,举手投足似乎都有一种从容的韵律,无论是夹菜或是进食,都不紧不慢,没有出现菜油半路滴到桌子上或者吃得一嘴油的情况。
哪怕并没有刻意和众人区分开,这几人的仪态也极其好看,一看就是从小训练过。
而许书兰等人,虽则没有方云路他们的仪态之美,却也干脆利落,没有在火锅里搅动翻找的习惯,自有一股洒脱之意。
而林尘则是跌破了大家的眼镜。
不是说吃饭的习惯问题,相反,他比方云路等人的动作还要好看,即便是单纯的咀嚼动作,都因为那张脸比别人好看三分。
让大家吃惊的是,这么一个看上去不食人间烟火的人,竟然对辣情有独钟。
因为人数多,所以大家理所当然地点了鸳鸯锅,而让人没想到的是,在场大部分人竟然都是涮的白汤,而不停地将筷子伸向红通通的红汤的人,就显得分外出众。
“林尘,看不出来啊,你这么能吃辣。”孟驰是为数不多的和林尘一样吃红汤的人,他看着林尘看似不紧不慢,实则快的一批的夹菜速度,心生佩服。
“还好,辣一点好吃。”林尘说着,又夹了一块涮满红油的肥牛出来,一口吞了进去。
“就是嘛,清汤火锅能吃出个撒子味儿哦。在我们啷里,只有姑娘伢才这么吃,怕辣椒吃多了脸上长痘痘。”坐在方云路旁边的男人家乡在Y省,从小吃辣到大,简直无辣不欢,看见有人吃火锅竟然点清汤就觉得十分难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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