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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套的自我修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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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当爹的男人还是对他这么好,原来还真有可能是亲生的啊。

    一旦接受了这种设定的话……穿到这种魔法世界似乎也不错嘛?以后也不用学高数、不用考四六级、毕业之后不用担心找不到工作——现在这个家里就是地主土豪——而且最重要的是,这本书的内容他记得清清楚楚!

    主角的宝物、主角的魔宠、主角的靠山、主角的妹子、主角的(划掉)基友(划掉)小弟……等他长大以后,就必须都是他的了!白·阿克罗斯娇嫩的小脸上漾起了一个狰狞邪魅的笑容,小胖胳膊小短腿伸展开,杏仁般甜美的大眼睛眯成了一条线,在小被窝里初次展露出了成年后帅酷狂霸拽的风范。

    在之后的成长历程中,白也不负穿越者的身份,从小就展露了中华民族的天赋,能吃会做,九岁就被选为丰收神殿的见习祭司,得以学习农业之神的神术。而他的在校成绩更是数年如一日的高踞榜首,身体条件也完全遗传了桑德康翠民族特点,擅长弯刀和骑射。尤其是在秋收时,一刀下去能割断满满一把麦秆,刀光胜雪、麦秆断口平滑如镜,简直酷得没朋友。

    白就这么顺风顺水地过了十七年,直到大陆历3937年秋天,《高能法神》的主线剧情展开。他和主角格拉斯·莫沃尔一同考上了拜萨城最着名的罗亚魔武学院,由魔法和武道两个学院的教授分别引领,进入最低级副本弗瑞斯特森林,进行入学试炼。

    虽然这个副本品阶低,里面藏着的金手指却不是水货。在这场试炼中,主角将得到他人生中第一个金手指,万年前陨落的法神,星辰之主斯达·奥德曼的传承。而早有准备的白·阿克罗斯也当仁不让地参加了同一场试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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